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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金融学院2016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2016-10-10 18:09  

中共哈尔滨金融学院委员会文件 

 

 

 

哈金院党〔2016〕27号

 

 

中共哈尔滨金融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哈尔滨金融学院2016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度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已开始。现将《哈尔滨金融学院2016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中共哈尔滨金融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17日   

 

 

 

 

 

 

哈尔滨金融学院2016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黑龙江省2016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整体安排,为切实做好我院2016年征兵工作,保证征兵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军目标建设为指导,坚持以学生为本,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做好高校大学生入伍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宣传各项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优惠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征兵政策规定,依法征兵,廉洁征兵。充分准备,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确保顺利完成我院今年征兵工作。

二、组织与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高质量完成好征兵任务,学院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征兵的全面工作。

组  长:徐春香

副组长:高士刚

成  员:潘  军  姜佰谦  冷  柏  刘继光  张国忠 

        关世平  陈丽彤  鲍  震  赵智男  徐洪政

        金占军  殷  君  崔博韬  刘  娟  张  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武装部,具体负责工作布置、宣传动员、组织报名、体检、政审等工作。

主  任:高士刚(兼)

副主任:刘  森  殷  君

成  员:许  宁  李  娜  耿晓颖  陈  平  刘  迪

  黄爱庆  韩洪侠

三、征集对象和报名方式

根据上级有关征兵工作的相关安排和要求,我院征兵入伍的主体对象为:

1.2016届毕业生;

2.在校大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入伍;

3.女生在学信网直接报名,审核通过后,到院武装部登记。

四、征集条件

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08年8月21日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年龄条件按照在校大学生17—22周岁,专科毕业生可放宽至23周岁,本科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学生应征入伍必须征得家长同意,相关条件可登陆《全国征兵网》查询。

五、学费资助

学费资助标准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附件2)执行。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8000元的,按照每年8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8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退役后其它现金补助情况见(附件3)。

六、实施步骤

根据香坊区武装部征兵工作时间安排,我院具体实施时间如下: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即日起至5月16日)

成立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哈尔滨金融学院2016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传达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征兵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宣传及报名阶段(5月16日至6月6日)

武装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各系等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对学生进行征兵宣传,要让学生充分了解应征入伍的有关优待政策。

到所在系报名,填写《应征入伍人员登记卡》(附件4),各系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步摸底,并征得学生家长同意后,汇总本系报名学生,认真填写《应征入伍人员花名册》(附件5),于6月6日上午10点,将《应征入伍人员登记卡》、《应征入伍人员花名册》送至武装部宋国良(第二体育馆办公室),武装部对报名学生进行面试、登记。

第三阶段,体检及政审阶段(6月7日至6月28日)

武装部按初审及面试结果上报参加体检学生名单,并组织学生参加体检。保卫部、武装部对参加体检合格学生进行政治审查,填写《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

第四阶段,审批定兵阶段(6月28日至7月15日)

香坊武装部到学院对应征学生进行走访定兵。

第五阶段,起运新兵和总结阶段(8月20日至9月15日)

组织新兵起运,做好征兵期间情况汇总和工作总结。

七、任务分工

1.武装部、宣传统战部、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保卫部和各系应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征兵宣传教育和舆论氛围的营造工作。

2.各系应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将相关优抚政策传达到每位具有报名资格的学生,负责督促学生积极报名入伍。

3.武装部明确2016年征兵政策,统筹工作进程,及时向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及各系通告本年度征兵入伍学生名册。

4.教务处、各系负责落实学生入伍当年的成绩记载、毕业证书发放及档案留送工作。

5.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做好宿舍退费、学费返还或代偿、一次性困难补助发放、奖学金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手续办理工作。

6.保卫部、武装部负责共同做好应征学生的政审工作。

7.各系要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应征入伍人员登记卡》、《应征入伍人员花名册》做好入伍申请、政审材料准备、学习成绩及学业安排等事宜,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好国家的优抚政策。

八、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的征兵工作,提高思想意识,端正工作态度,切实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配合、相互支持,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2.采取多样化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根据今年征兵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加强现行政策的宣传,切实将应征入伍的政治意义及优惠政策宣传到位,激发学生的参军热情。努力营造一个全院关心支持国防工作,各级组织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抓好征兵工作的良好氛围。

3.严把尺度,坚决执行政策规定。要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征兵工作有关规定,学习和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学习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示制度,对征兵工作中出现的不按制度征兵及违法乱纪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

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

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3.大学生现金补助情况一览表

4.应征入伍人员登记卡

5.应征入伍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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